自动驾驶汽车作为前沿科技的重要应用,正逐步改变着人们的出行方式和交通格局。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和促进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推动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总则:明确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条例的制定是为了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应用试点等活动。条例所称的自动驾驶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条例强调,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应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开放合作、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二、技术创新:构建产业生态与推动高质量发展
条例积极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完善,支持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以及自动驾驶座舱、解决方案和关键技术研发。通过促进产品功能提升和产业生态优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并鼓励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此外,条例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相关标准,推动数据开发利用,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打造智慧交通基础
条例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将统筹确定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和道路,并根据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整。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与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满足自动驾驶需求。条例还强调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鼓励建设低时延、高可靠通信网络,并支持地图测绘企业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此外,条例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推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上路通行管理:规范测试与应用
条例支持在多种场景下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包括个人乘用车出行、客运服务、货运、城市运行保障等。相关部门将分阶段、按区域开放应用场景,并制定落地计划。条例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申请流程,包括向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论证确认、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等。完成测试和示范应用后,企业可申请安全评估,通过后可申领自动驾驶车辆号牌,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条例还规定了道路应用试点的条件、运营信息记录、车辆标识、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责任等内容。
五、安全保障:筑牢安全防线
条例强调,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多种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产品测试和安全评估,并承担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应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员和平台安全监控人员,并履行相关职责。条例还要求相关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此外,条例规定了风险与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以及测绘活动的资质要求和保险购买规定,全方位保障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运行。
六、法律责任:明确违规处罚
条例明确了对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例如,未经同意擅自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未履行运营车辆日常维护和检测职责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或未履行管理职责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这些规定为条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七、附则:补充说明与施行时间
条例对功能型无人车的测试和上路通行规范进行了说明,指出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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