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案宣判:提示词不具备作品独创性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AI提示词的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提示词缺乏独创性,原告不享有著作权。这一判决为AI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并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一、案件背景

原告是一家美术创作公司,其在2022年创作了六组用于生成艺术作品的AI提示词,并通过Midjourney平台生成画作后发布。然而,被告使用相似的提示词生成的作品与原告画作高度相似,原告因此起诉被告侵犯著作权。Midjourney公司:推出备受期待的“情绪板”功能

二、法院审理过程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涉案的六组提示词进行了详细分析。这些提示词虽然包含了艺术风格、主体元素和材质细节等内容,但其结构仅为基本要素的罗列,缺乏语法逻辑关联和层次递进。从独创性角度来看,提示词未能体现作者的个性化特征,所选用的艺术风格和材质细节均为该领域的常规表达。
法院进一步指出,提示词虽然传达了一定的创作意图,但并未体现出作者在表达层面的个性化智力投入,属于抽象的创作构思,而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具体表达。

三、被告的辩护

被告辩称,提示词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行为不构成侵权。被告还指出,原告在使用Midjourney时已放弃相关权益,其行为符合合理使用范围。Midjourney V7发布在即:ai生成艺术迎来新突破

四、法院判决

黄浦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涉案提示词不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特性,原告对提示词不享有著作权。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五、案件意义

这一判决为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它强调了著作权保护的核心在于具体表达而非抽象思想,提示词作为指令集合,难以构成受保护的作品。这一判决也为未来AI技术在艺术创作中的应用和法律边界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AD:精心整理了2000+好用的AI工具!点此获取

相关推荐

2023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之一: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侵权案入选

【事件简介】李某某使用AI(人工智能)系统通过输入提示词生成涉案图片并经过后续修改、调整后发布于小红书平台。刘某某在百度百家号发布的文章《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中使用了前述李某某主张权利的图片。后李某某就此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在创作中利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涉案图片具备独创性,可以被认定为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双方对该判决均未上诉。判决作出后,多国媒体纷纷跟进报道,判决要旨被译作多种文字。

1 1

免费AI工具合集,点击进入

AI对话

玉米AI助手